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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考试公告(115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6日 21:55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4年03月16日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管理岗位或初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3、A4类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3月。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形式

  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其中:A1、A2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3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4类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2: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26日11:00—3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3月29日12: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A4类岗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3)送至初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4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26日11: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26日11:00—3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A1、A2、A3类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4月11日9:00—4月13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其中A3、A4类岗位按1:1;其他岗位按1:3)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9:00—11:00

  A1、A2、A3类岗位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张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1、A2类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3类岗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并面向社会公布。A4类岗位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并面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2024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A1、A2类岗位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面试公告,了解面试纪律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A1、A2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A3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例,加档案考核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档案考核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A4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总成绩并列的A4类岗位,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时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同时,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依据有关规定安排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3—314898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698009761

  附件1:2024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4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2024年张店区事业单位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报名表

  中共张店区委组织部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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